豫0922环解查(扣)字〔2025〕8号清丰县建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5-03-21
浏览次数: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豫0922环解查(扣)字〔2025〕8号
单位名称:清丰县建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23267458034
地址:清丰县瓦屋头镇里固村
法定代表人:党建杰
我局于2025年3月6日依法对你单位在2025年3月5日12时濮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你单位不按规定停产,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豫0922环查(扣)字〔2025〕14号),对你单位不按规定停产的总配电柜1台予以查封,查封设施、设备存放于你单位生产车间内,因查封期限到期,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