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0928环解查(扣)字〔2025〕12号濮阳市众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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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豫0928环解查(扣)字〔2025〕12号
濮阳市众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8MA3XFJ0U19
地址:河南省濮阳县渠村乡南湖村西
法定代表人:祁伟雨
我局于2025年11月14日依法对你单位在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现场检查时,你公司正常生产,上料车正在进行上料,经调阅你公司中控室系统显示2025年11月14日6点51分至11月14日9点25分期间共生产共计37.5方。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豫0928环查(扣)字〔2025〕7号),中控室中控设备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8日,时间从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止;因到期解除查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查封期限已经届满”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