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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0928环解查(扣)字〔2025〕20号濮阳县胡状镇超越商砼沙石料厂

发表时间:2025-11-22 浏览次数: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0928环解查()字〔202520

 

濮阳县胡状镇超越商砼沙石料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928MA43XC1R7G

地址:濮阳县胡状乡胡马羡村北

法定代表人:胡宗方

20251116日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你单位厂区内有装载机正在进行装料作业,厂区地磅上装载混凝土的运输车正在进行过磅称重,车辆号牌为鲁H94K95,通过检查发现,你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间处于生产状态,同时还调取了你单位混凝土供应发货单,发现在20251116日生产混凝土4车次,共计生产混凝土方13.77方,混凝土发货时间分别为202511161235分、1326分、1427分、1600分,你单位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为停1条生产线所有涉气工序,未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应急响应措施。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0928环查()字〔202521),查封不按规定停产的混凝土生产线中控室,查封期限为自20251116日起至20251122日,共计7天。因查封期限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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