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0928环解查(扣)字〔2025〕18号濮阳县梁庄乡威威预制厂
发表时间:202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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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豫0928环解查(扣)字〔2025〕18号
濮阳县梁庄乡威威预制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928MA424NPG0J
地址:梁庄乡西穆楼村
法定代表人:穆威威
我局于2025年11月15日依法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通过调阅你单位混凝土供应发货单,发现你单位在2025年11月14日共生产混凝土3车次,共计生产混凝土20.6方,在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不按规定限产或者停产,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豫0928环查(扣)字〔2025〕16号),不按规定停产的混凝土生产线操作室予以查封,查封期限自2025年11月15日起至2025年11月22日,查封期限为8日。因查封期限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