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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1-07-15 浏览次数: 【关闭】

2021630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印发《濮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该方案标志着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正式建立,对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案出台背景

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化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要求的具体举措。20201231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豫政〔202037号),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此,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工作部署,在全省“三线一单”体系框架下,完成并发布我市“三线一单”成果,推进成果落地应用。

二、主体框架内容

“三线一单”是政府对区域生态环境管理的宏观把握,结合区域现有污染源排放削减方向和新增污染源准入水平,明确区域环境管控的重点。“三线一单”主体内容是对现有环境管理要求的整合,与区域现状、相关规划、政策文件等内容充分衔接。

我市就“三线一单”确定了生态优先、分类管控、动态更新三项原则。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相关管控措施,建立了全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后续“三线一单”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42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重点管控单元包括市(县)中心城区、油田开发区域、产业集聚区、郊区等主要推动空间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化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物总量排放要求;一般管控单元是指除优先保护类和重点管控类之外的其他区域,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

三、如何落地应用

一是协调相关规划。通过衔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国土空间规划的关系,为相关立法、专项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城镇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园区规划等提供决策参考。

二是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三线一单”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在精准治污、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区域内产业布局、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准入应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从源头加强建设项目预防管控,发挥“三线一单”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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