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45)验收公示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45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
二、整改措施
1. 6月底前完成牧原养殖场配套农田和厂区外上下游地下水监测,确保无污染隐患。
2. 对牧原养殖场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规范台账记录,严格按时按量投放除臭剂,并做好台账管理及存档工作。
3. 检查牧原养殖场粪污收集池(沼液储存池)及其他密封池体,封堵泄露部位,及时消除沼气泄露风险,并结合实际产气量,分时段及时燃烧,规范火炬运营。
4.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执法活动,检查养殖场污染防治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整改完成情况
1. 3月份和6月份,牧原养殖场委托河南中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周边土壤和上下游地下水进行了检测,共采集土壤样品2个,检测全氮、全磷、总铜等9个项目;采集地下水样品3个,检测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大肠菌群等7个项目。检测结果显示,牧原养殖场周边土壤和上下游地下水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
2. 4月份开始,牧原养殖场每月组织对张军庆等多人进行培训,主要讲解除臭剂存放和使用以及台账记录等内容,要求具体负责人员必须规范除臭剂的投放并做好记录,严格台账管理。
3. 牧原养殖场将泄漏部位进行了封堵修复,并对粪污收集池(沼液储存池)及其他密封池体进行了全面排查,同时完善机制成立了风险排查小组,定期巡检,消除隐患。牧原养殖场结合沼气产生量不稳定的实际,细化分时段及时燃烧沼气,规范了火炬运营。
4.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环境专项执法活动共排查养殖场(户)5576家,发现存在问题的养殖场(户)435家,均监督整改到位。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 系 人:杨学朝
手机号码:1503931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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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