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26)验收公示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26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化工企业VOCs深度治理设施缺乏专业运行维护人员,达不到应有治理效果。督察发现,金鼎化工有限公司、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等企业虽配套建设高效污染治理设施,但日常管理不精细,仍有非甲烷总烃超标排放现象。
二、整改措施
(1)调查核实2家企业非甲烷总烃超标排放问题,督促企业规范运行治污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通过绩效分级“培育工程”,指导帮扶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3)全面检查涉VOCs企业治理情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三、整改完成情况
(1)督察组反馈的2家企业超标排放问题已整改到位。
(2)完成11家企业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提升培育,提前完成2022年“培育工程”任务。
(3)完成2家VOCs简易低效治理设施提升改造,提前完成2022年VOCs低效治理提升改造任务。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反映。
联 系 人:李保莹
手机号码:15893261267
固定电话:0393—6109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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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