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区逐鹿(城北)220kV输变电工程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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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濮阳市卫河中路186号(45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1年7月5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濮阳市区逐鹿(城北)220kV输变电工程 | 濮阳市华龙区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濮阳供电公司 | ①新建逐鹿(城北)220kV变电站工程:站址位于濮阳市华龙区濮东高铁片区变电站采用半户内布置,主变终期规模3×240MVA,一期1×240MVA,220kV最终出线6回,一期4回。变电站围墙内占地面积6962m2。②新建岳村-振兴Ⅰ回剖接入逐鹿变220kV线路工程:起于220kVⅠ岳振线剖接点,止于220kV逐鹿(城北)变电站,新建线路路径全长1.79km。③新建新建仓颉-岳村剖接入逐鹿变22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起于220kV仓岳线剖接点,止于220kV逐鹿(城北)变电站,新建线路路径全长1.83km。 | 施工期 废气:变电站场平、塔基及电缆开挖、回填,变电站内综合配电楼以及其它建筑施工过程中砼运输、砼浇筑的搬运及堆放等施工活动产生的二次扬尘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建筑垃圾。 噪声:主要是指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运输车辆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运营期 废水:220kV逐鹿(城北)变电站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固体废物:主要为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输电线路运营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噪声:变电站采用HJ 2.4中的工业声环境影响预测计算模式进行评价,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通过对比分析,架空输电线路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地下电缆线路运行期无噪声影响。 电磁环境:通过类比分析,变电站、输电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50Hz 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 4000V/m、磁感应强度 100μT 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