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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清丰风电场(储能)项目220千伏升压站工程拟批复公示

发表时间:2024-12-18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6667605传真:0393-6667605电子邮件:hnhbstpy@126.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卫河中路186号(45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12月1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濮阳清丰风电场(储能)项目220千伏升压站工程

濮阳市清丰县巩营乡周庄村东南440米处

国电投濮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拟在濮阳市清丰县巩营乡周庄村东南部新建220kV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140MVA,采用户外式布置。

 

施工期

废气:主要来自土石方开挖、堆放、回填、清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物料运输、装卸、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等措施,扬尘能得到有效控制。

固废:施工期间,开挖后的土料回填主要用于场地平整回填;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预测计算厂界处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

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定期收集后用作农肥资源化利用。施工废水收集沉淀池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现场

运行期

固废:废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经预测计算项目投运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电磁环境:通过类比分析,升压站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50Hz 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 4000V/m、磁感应强度 100μT 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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