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清丰10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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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3月2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龙源清丰10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清丰县仙庄镇、瓦屋头镇、六塔乡 | 清丰县龙源雄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20kV晓月变电站出线间隔扩建工程:项目拟在晓月220kV变电站110kV侧配套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间隔扩建位于站内,不新征用地。 2.110kV送出线路工程:起于龙源清丰110kV风电场升压站南侧唯一出线间隔,止于220kV晓月变电站北侧东数第五出线间隔,线路全线单回路架设,线路全长8.8km。 | 施工期 废气:土方挖掘、回填、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扬尘能得到有效控制。 固废:施工期间,开挖后的土料主要用于场地平整回填;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运输时的交通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置隔声带、消声器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影响较小。 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运行期 噪声:经类比监测,本项目建成运行后,输电线路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排放限值要求。 电磁环境:通过分析,输电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50Hz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