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区逐鹿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线路变更)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6667605传真:0393-6667605电子邮件:hnhbstpy@126.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卫河中路186号(45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7月16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濮阳市区逐鹿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线路变更) | 华龙区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濮阳供电公司 | 新建110千伏线路工程:起于G106国道西侧与规划卫都路交叉口西南侧的电缆终端塔,止于规划卫都路与规划文化路交叉口西南侧,线路路径全长1.5km,同塔双回架空架设。 | 施工期 废气:土方挖掘、建筑装修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等。本项目土石方开挖量小,施工周期短,施工场地远离公众暴露区,通过附近的植被遮挡、吸尘,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施工期间,开挖后的土料主要用于场地平整回填;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交有关部门进行相关处理,不会影响周边环境。 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运输时的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对周边区域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可回用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租赁周边居民空闲房屋,其生活污水可利用租赁户家中的旱厕进行处理后用于堆肥。 设施进行处理。 运行期 噪声:经类比监测,本项目建成运行后,输电线路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排放限值要求。 电磁环境:通过模型计算,输电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