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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对清丰县城关镇卫生院医用血管造影仪应用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0-08-18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6667605传真:0393-6667605电子邮件:hnhbstpy@126.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卫河中路186号45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清丰县城关镇卫生院医用血管造影仪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清丰县城关镇卫生院医用血管造影仪应用项目

清丰县城关镇卫生院住院楼十楼

清丰县城关镇卫生院

 本项目Artiszee ceiling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以下称DSA属于类射线装置 用以开展介入手术,位于医院住院楼10楼介入手术室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

 

固废:本项目运行阶段不涉及洗片,故本项目不产生其他固体废弃物。

废液:本项目运行过程不产生废液。

废气:本项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及其他 X 射线装置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臭

氧及氮氧化物,在保证机房通风次数≥4 次/h 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极

小。

辐射剂量:清丰县城关镇卫生院拟建区间室内辐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值在81~108nGy/h之间,室外监测点位辐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值在64~105nSv/h之间。本项目手术室血管造影仪在正常运行状况下,经屏蔽后医生手术位总附加剂量能够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中介入放射学设备在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上的空气比释动率不大于400μGy/h的要求。机房四周关注点位辐射剂量率能够满足屏蔽体外表面30cm处剂量率不大于2.5μGy/h的要求。

辐射事故风险:本项目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及风险的发生主要是在管理上出问题,工作人员平时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辐射工作前检查是否已按要求穿戴好各种辐射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机房的防护性能及有关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正常工作,避免无关人员误入正在运行的介入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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