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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0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0-10-10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6667605传真:0393-6667605电子邮件:hnhbstpy@126.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卫河中路186号45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0年10月1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台前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台前县孙口镇刘奎斋村西台前县人民医院新院区

台前县人民医院

 台前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拟购 1 台医用直线加速器,其型号为 uRT-linac 506c,最大能量为 6MV,无电子线模式,常用最大输出剂量率为 600cGy/min,拟安装于医养门诊医技楼负一楼东侧;拟购2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以下简称DSA),其最大管电压 125kV、最大管电流 1000mA,属于医用Ⅱ类射线装置,拟安装于医养门诊医技楼一楼南侧。

1. 辐射环境质量现状:经对该医院新院区射线装置应用项目拟建址周围环境的 X-γ辐射剂量率进行现场检测,新院区拟建址周围 X-γ辐射剂量率范围在90nSv/h~142nSv/h 之间,无辐射异常点位。

2. 施工期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为机房建设、设备的安装,该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固废,但该过程时间短,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运营期环境辐射影响及预防措施:项目在机房建设和射线装置安装期间,不产生 X 射线,不对周围环境带来辐射影响,无放射性废物产生;项目射线装置运行期间辐射源项为 X 射线。项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机房的放射防护设计方案能够满足《医用 X 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中的相关要求。项目直线加速器治疗机房西侧防护墙应加厚至 170cm,以满足屏蔽防护要求,室顶防护墙设计能够使其周围关注点的辐射剂量率满足《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6-2011)中相关限值要求。建设单位在进行直线加速器机房防护门设计时应不低于本次环评要求。根据剂量估算,项目直线加速器在正常运行后对工作人员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 0.145mSv,对公众人员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 0.077mSv;DSA 在正常运行后对工作人员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 2.95mSv,对公众人员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 1.85×10-4mSv,均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关于“剂量限值”的要求,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不超过5mSv,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不超过0.25m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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