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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群众反映环境行政处罚信息未公开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表时间:2019-03-04 浏览次数:

2月22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向我局转办一起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未整改的群众举报件,现将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1. 问题反映情况

    群众来信反映,通过查询河南省环保系统网站,发现大部分环境行政处罚信息都没有公开。经自查,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涉及我市的有2个方面:一是各省辖市市级环保局网站2015年以来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不齐全。二是各省辖市所辖全部市县(区)环保局网站2015年以来行政处罚信息不齐全。

    二、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此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刻对市本级及各县(区)2015年至2019年2月份所有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情况进行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梳理核实,2015年至2019年2月份全市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19起,其中,市本级170起,各县(区)849起。市本级下达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全部予以公示;各县(区)下达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411起,有438起未在网站公示。

    梳理结果显示,目前我市县(区)环保部门存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不到位的问题,产生该问题的原因为:一是公示形式不符合规范,个别县(区)办案人员对环境行政案件公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仅在本单位张贴栏内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示;二是县(区)环保部门网站已取消,原有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内容无法查到,所有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公示需在所在县(区)政府、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网站公示流程相对繁琐,造成处罚案件公示滞后。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立即开展整改,责令相关县(区)环保部门对环境行政处罚未公示案件进行补录。目前,各相关县(区)正在抓紧对2015年至2019年2月份未公示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补录,3月8日前将全部完成补录,确保信息公开。

    下一步,我市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处罚案件公示的管理,一是由专人负责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示,做到一案一公示;二是加大对县(区)级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办案能力;三是加大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抽查审核,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规,程序完备。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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