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濮阳市路检处罚少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
按照《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豫文〔2018〕273号,以下简称《河南省整改方案》)要求,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第35项即“截至‘回头看’进驻时,濮阳全市路检抽检2万多辆,尾气超标389辆,仅处罚32辆,罚款6150元”,对照《河南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结合整改措施要求,经自查,该项问题整改已具备销号条件。现将具体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路检站点建设
我市在市城区及各县城区主要出入口建设了9个机动车路检站点,并与河南省机动车环保监控平台联网。路检站点按照要求配备了交通隔离设施、夜间灯光照明和反光背心等安全设施,路检人员的住宿、饮食、取暖等工作、生活保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二、规范路检工作流程
根据《关于印发<濮阳市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濮环攻坚办〔2019〕111号),我市明确了各路检点的工作流程、排放执行标准、检查重点,形成了统一工作规范。同时,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人员业务培训,主要向检测人员、执法人员进行讲解柴油货车自由加速法检测尾气的步骤与方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装置构造与作用、路检执法检查及处罚办法等内容,提升了各路检站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了路检工作效率。
三、加大检测处罚力度
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实时掌握各路检站点检测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其检测车辆数、处罚数等数据进行统计、排名,抽取工作情况相对落后的站点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并不定期通报各路检站点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其加大检测工作力度。二是按照《关于印发<濮阳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濮环攻坚办〔2019〕96号)要求,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柴油货车执法处罚工作和路检不合格车辆解锁,建立黑名单车辆管理制度,锁定高排放车辆,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车辆,加大尾气超标车辆查处力度。
经统计,2019年1月1日至7月23日,我市共计处罚排放检验不合格交通违法行为1713起,共计罚款28.12万元。我市还依托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检测出213辆超标车,至7月底已全部移交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