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专题专栏 >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濮阳市路检处罚少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19-08-01 浏览次数:

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

按照《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豫文〔2018273号,以下简称《河南省整改方案》)要求,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第35项即“截至‘回头看’进驻时,濮阳全市路检抽检2万多辆,尾气超标389辆,仅处罚32辆,罚款6150,对照《河南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结合整改措施要求,经自查,该项问题整改已具备销号条件。现将具体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路检站点建设

我市在市城区及各县城区主要出入口建设了9个机动车路检站点,并与河南省机动车环保监控平台联网。路检站点按照要求配备了交通隔离设施、夜间灯光照明和反光背心等安全设施,路检人员的住宿、饮食、取暖等工作、生活保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二、规范路检工作流程

根据《关于印发<濮阳市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环攻坚办〔2019111号),我市明确了各路检点的工作流程、排放执行标准、检查重点,形成了统一工作规范。同时,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人员业务培训,主要向检测人员、执法人员进行讲解柴油货车自由加速法检测尾气的步骤与方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装置构造与作用、路检执法检查及处罚办法等内容,提升了各路检站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了路检工作效率。

加大检测处罚力度

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实时掌握各路检站点检测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其检测车辆数、处罚数等数据进行统计、排名,抽取工作情况相对落后的站点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并不定期通报各路检站点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其加大检测工作力度。二是按照关于印发<濮阳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环攻坚办〔201996号)要求,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柴油货车执法处罚工作和路检不合格车辆解锁,建立黑名单车辆管理制度,锁定高排放车辆,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车辆,加大尾气超标车辆查处力度。

经统计,201911日至723日,我市共计处罚排放检验不合格交通违法行为1713起,共计罚款28.12万元。我市还依托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检测出213辆超标车,至7月底已全部移交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201981

版权所有: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濮阳市华龙区卫河中路186号 联系电话:0393-6667610

豫公网安备4109020200026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33

网站总访问人数: 在线人数:

豫ICP备150026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