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认真进行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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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濮阳市马颊河保护规划未公开发布的情况说明 2021-07-21
- 《濮阳市马颊河保护规划》专家评审会现场 2021-07-21
- 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办法制定过程材料 2021-07-21
- 关于征求《濮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意见的函 2021-07-21
- 关于再次征求《濮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意见的函 2021-07-21
- 关于《濮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制定出台的情况说明 2021-07-21
- 濮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1-07-21
- 《濮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濮政(2018)20号)》 2021-07-21
- 《濮阳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021-07-21
- 《濮阳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濮政(2018)19号)》 2021-07-21
-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的情况说明 2021-07-21
- 《濮阳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网站公示截图 2021-07-21